發布時間:2025/4/11 16:53
記者王少懷/台北報導
南投縣前縣議員史雪燕,過去為全台灣首位陸配議員,她在卸任2年後,去年被認定因為未放棄中國國籍、違反《國籍法》雙重國籍不得擔任我國公職規定,遭內政部溯及解除議員資格,史雪燕提起訴願被駁回,她今(11)日到台北地院開記者會,除將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同時向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內政部長劉世芳、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主委沈淑妃等官員連帶求償100萬元。
史雪燕說,她向官員個人提告的原因,「是他們知法犯法、混淆視聽。」,她自認一切均依照台灣《憲法》,「我沒有國籍問題,只有戶籍問題」,希望透過行政訴訟,秉持法理跟程序正義,還給我參選公職權利跟正當性。」
史雪燕說,解職縣議員是縣政府權限,內政部卻跳過南投縣政府,直接發函南投縣議會解除她的議員資格,不符合法定程序,她跟南投縣議會討論過,因她任內實際執行職務、服務地方,縣議會認為沒理由向她追討任職期間的薪酬。
史雪燕的律師李震華表示,史雪燕早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經合法選舉取得議員資格,過去不論哪個政黨執政,從未要求已取得我方身分證的陸配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史雪燕宣誓就職議員時同樣沒被要求,「放棄中國國籍需經中國公安部審批,但中國不承認台灣是國家,這種申請根本不會被受理或批准。」
李震華指出,我國《國籍法》禁止雙重國籍擔任我國公職,指的是「外國人」,但我國《憲法》認定大陸地區人民是我國人民,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完成入境、居留、定居,辦理戶籍、取得我國身分證等程序,才具有我國「國民」地位,這是兩岸分治現狀。
史雪燕是在2007年取得台灣身分證,2018年經國民黨提名競選南投縣議員落敗,但2021年8月因為有當選議員涉貪遭解職後,她遞補成為全台首位陸配議員,之後在2022年九合一大選連任失利,去年12月2日被內政部發函南投縣議會,溯及解除她的議員資格。
史雪燕不服她就職議員前,未被要求須放棄中國國籍,卸任2年後卻被解除議員資格,她無合法途徑取得「放棄中國國籍證明」,提起訴願試圖平反但被駁回,因此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與民事求償。史雪燕說,她是「夾在兩岸政治角力中的犧牲品」,而制度缺陷,使全台38萬多位陸配失去《憲法》保障的參政權,有如「次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