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2 18:48
記者張天頤/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張姓男子替侄子向少年阿德(化名)追討500元欠款,卻趁機漫天喊價要求3萬元,還威脅若未在凌晨0時前付清,不准回家,並強迫他脫光衣服跪在雙黃線上唱沈文程歌曲《不應該》。阿德報警,張男遭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法判張男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月22日晚間,張男向阿德追討該給侄子的500元債務,阿德表示可償還1000元,但張男卻獅子大開口討了3萬元,期間還作勢以椅子砸人,並命令阿德跪在角棍刀片上等方式施壓。
阿德不從報警求助,張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爲,張男以強制與恐嚇方式向未成年人索財,涉嫌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