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1/12 17:48
記者張天頤/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深陷貪污風暴,遭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並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賄施壓市府。士林地院今(12)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陳怡君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並須繳回犯罪所得455萬餘元。針對黨籍議員遭重判,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回應,預計於2月4日召開會議,原則上將予以「停權」處分,這也意味著陳怡君恐將無緣年底的九合一選舉。
判決書指出,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充當人頭,長期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金額高達384萬餘元。檢調查出,這些款項並未用於公務,而是被挪作支付陳怡君的房租及購買股票之用。
此外,檢方更查出案外案。2023年8月至今年2月間,陳怡君涉嫌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賄賂70多萬元。收錢後,她利用議員職權向台北市政府施壓,要求承辦人員加速辦理該建商之建照核發及行道樹移植等事宜。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怡君犯行明確,且身為民代卻知法犯法,一審重判7年10月。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黨內有一定的處理SOP。廉政會預計於2月4日晚間召開會議討論此案,屆時將邀請陳怡君到場說明,「若她未到場,委員們仍會進行討論並做出處分」。邱駿彥透露,由於一審判決已經出爐且結果為有罪,「基本上會先予以停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