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不服黃呂錦茹無保請回抗告 北院今裁定收押禁見

發布時間:2025/4/25 16:27

記者陳鵬程/台北報導

北檢偵辦國民黨幽靈連署案,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隨後提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於今(25)日早上10點召開,在開庭2個小時後裁定黃呂錦茹收押禁見兩個月。

台北地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之基礎已與114年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OO自114年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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