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4/26 06:33
記者陳鵬程/台北報導
檢調查大罷免涉偽造文書案,台北地院原裁定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無保請回,但檢方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25日重開聲押庭,下午1時許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黃呂錦茹日前寫了一封信,提到自己今日竟被追殺至此,可謂身敗名裂。
台北地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之基礎已與114年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114年4月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了解,黃呂錦茹收押後,有一封落款「錦茹 2025.04.03清晨」的信,內容是,「想我這一生任事盡心盡力,以自己微薄之力及平凡之智慧,為社會公益、從不藏私,今日竟被追殺至此,可謂身敗名裂」。「求神解救我的同仁,他們好無辜,他們以為做的是救國救民、解救社會國家免於更大浩劫的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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