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寒冬送暖竟發「過期8年」白米!民眾嚇壞不敢吃 區公所:日期印錯

發布時間:2026/2/4 05:38

記者林書昀/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接獲民眾陳情。

桃園區公所上月31日盛大舉辦寒冬送暖活動,原本是媒合社會資源照顧弱勢的美意,卻傳出讓受贈民眾領到「陳年老米」的爭議。一名中低收入戶民眾陳情指出,領回的物資中,有一包300克裝的白米標示日期竟停留在2018年,嚇得他完全不敢拆封,只能緊急向市議員黃瓊慧求助。

製造日期2017年!議員批公部門食安把關失靈

根據民眾提供的照片顯示,該包白米的製造日期為2017年2月8日,有效期限則至2018年2月7日。若標示屬實,這包米已整整過期8年。市議員黃瓊慧痛批,弱勢家庭本應受到保障,區公所作為主辦單位,竟連最基本的食安把關都沒做到,讓民眾暴露在過期食品的風險之中,「身為公部門,這對受贈者而言完全沒有保障!」

寒冬送暖物資包裡的白米過期8年。

區公所稱「批號不一、標示錯誤」承諾回收

面對質疑,桃園區公所回應表示,這批物資是由民間單位捐贈,由於當時捐贈數量龐大且批號不一,工作人員在點交檢查時未能及時查覺異樣。公所強調,初步了解後研判應是廠商「日期印製錯誤」,白米本身並無品質疑慮,但為了安全起見,將會全面回收有問題的產品,並補發合格物資給受影響的民眾。

標示爭議未平,議員質疑「唐塞之詞」

然而,公所的解釋並未平息怒火。黃瓊慧隨即反擊,指出包裝上除了效期,還有明確的稻米生產期別,直言「印錯日期」的說法過於牽強,難以令人信服。她強烈要求市府單位在後續的送暖活動中,必須嚴格落實物資檢核機制,別讓愛心物資變成弱勢家庭的食安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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