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5/2 12:06
記者陳鵬程/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前消防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被控以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手,向麥當勞勒索7060萬元,高等法院二審各判刑6年6月、5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桃園地檢署日前分別囑託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北檢通知蔡一郎於2日執行,蔡男已報到發監。
判決書指出,蔡男夫妻於2017年3月30日晚間,帶著5歲大的兒子到位於新北市土城麥當勞裕民分店消費。兒子在遊戲區不慎摔傷,右手肱骨骨折,為向麥當勞求償,蔡男夫妻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查詢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列出麥當勞各分店違反安檢規定資料後,與賠償申請函一同交給麥當勞,求償7060萬元。並揚言麥當勞若不答應其提出的賠償金額,就要對外公布或檢舉。
麥當勞之後也確實收到雙北、屏東、花蓮等縣市政府的函文,並接受行政稽查。蔡男再向麥當勞表示,若在2017年6月底前賠償,金額可降為6000萬元,麥當勞公司方面因此向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告發。
蔡男夫妻被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一審法官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2人各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加重改判6年6月、5年2月。兩夫妻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夫妻倆也申請釋憲,認為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的見解定義不明確,不過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