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3/26 17:16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備受矚目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完成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等罪嫌,遭重判有期徒刑17年。宣判後,合議庭針對各被告的強制處分進行裁定,柯文哲雖極力爭取放寬監控,但法官最終裁定維持原保金及電子腳環;而同案被告沈慶京、應曉薇則因判決刑期極重,雙雙被裁定各加碼3,000萬元保釋金,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在今日的訊問庭中,柯文哲與其律師團針對維持現狀的強制處分進行攻防。儘管辯方主張其配合調查且已羈押年餘,試圖爭取調降原先高達7,000萬元的保釋金或解除科技監控,但合議庭認為,柯文哲一審獲判17年重刑,逃亡動機顯著增加,且具備相當之社會影響力,為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順利,裁定維持 7,000萬元交保,並繼續配戴 電子腳環 及個案手機監控,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
相較於柯文哲的「維持現狀」,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議員應曉薇的保釋條件則大幅加壓:
此外,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因案獲判4年6月,法官裁定維持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同意解除其電子腳環,僅維持手機監控。審判長江俊彥特別針對判決理由指出,法官認定柯文哲與沈慶京之間存在 210萬元 的收賄對價關係,並將其視為「前金後謝」的典型貪瀆。至於檢方指控的1,500萬元部分,因僅有被告審判外的陳述而缺乏關鍵「補強證據」,基於證據裁判原則,法院並未將該部分列入犯罪事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