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遭判刑17年 開嗆賴清德:絕對不會妥協 不會屈服

發布時間:2026/3/26 21:20

記者林哲宏/台北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因京華城案,台北地院判處17年有期徒刑,事後柯文哲在臉書PO文直嗆賴清德總統,這場審判還沒有結束,賴清德!我們絕對不會妥協、我們永遠不會屈服!

以下是柯文哲的全文:

各位關心柯文哲的朋友、各位媒體記者,大家晚安:

「司法是國家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應該被人民信任,司法唯一的目的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更重要的是,司法不可以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擊反對黨的工具。司法應當遵守程序正義,司法應該以證據為基礎來辦案,而不是以用編故事的方法來定罪。」

這是3月3日,我前往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去申請評鑑本案檢察官時講的話。這個案件並沒有在追求事實真相,只是在為一個早已寫好的政治劇本,善後而已。

在這場審判中,證據法則被拋棄了、證詞被選擇性採信、程序正義蕩然無存。我們看到的,這不是一個法治國家的審判,而是一場政治操作下的司法表演。

這個案子過程當中有太多的政治介入。台灣司法社會信任度本來就不高,本案審判長講過:「台灣司法很脆弱」,我要說的是:「老百姓面對國家機器,其實更脆弱。」經過這個案子,台灣司法更脆弱,司法的社會信任度更低了。

一年多前,北檢與廉政署兵分五十多路搜索我家和我的辦公室、還有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搜索理由是甚麼?

他們說,我們購買商辦的錢是沈慶京的賄款。

他們說京華城的容積率審議沒有法源基礎。

他們指控我家有不明財產與金流。

到現在,竟然用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我根本不知道的政治獻金,判我13年貪污重刑。

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在構陷,檢察官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屬行政裁量範圍,卻故意曲解法令、隱匿有利證據;不查證金流,卻用不實內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這是「騙票搜索」。

我不會圖利,也不會貪污,執政當局的司法單位必須先說明你們當初搜索我家的理由和證據,但他們從來不說明,只是透過各種媒體放話、未審先判、押人逼供、不正訊問,來建構這個虛假的案情,把柯文哲打成貪污犯、把台北市政府的合法程序打成非法。

我再講一次:「我沒有圖利、也沒有貪污,我非常坦蕩。」

到現在為止,經過這麼多審訊,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公務員說「柯文哲有跟他說要怎麼處理」、也沒有任何一個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說我有指示、說我有參與京華城容積率的決定。如果我都沒有指示、我是怎麼圖利的、北檢動用國家機器調查超過一年也沒有不法金流。面對媒體鋪天蓋地的抹黑造謠,如果沒有被關這一年,還不知道怎麼證明我的清白。

但這場審判,最令人痛心的,不只是我個人受苦,我擔心整個公務體系不知道怎麼做事。

(一)事實是,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被列為圖利罪共犯,檢方起訴求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他堅持無罪答辯,因為都發局只做形式審查,真正的審議權在獨立機關都委會,他沒有參與審議,甚至他早就離職去中央任職。

他一再表示自己不認為送研議違法,卻被檢察官一再威脅,威脅不成竟竄改筆錄,把黃景茂說「我不認為我有違法」改成「我知道違法,仍然推進去。」北檢你們是偽造筆錄。因為他不肯合作認罪,今天竟然判他六年重刑。

一位依法行政的局長,被威脅、被威脅不成就竄改筆錄。從「不認為違法」,變成「明知違法仍推動」。這不是偵查,這是在製造冤獄。

李文宗從來沒有參加過京華城案,當時他根本不在台北市政府、也從來沒有當過民眾黨的財務主管,他只是因為威京集團捐了210萬的政治獻金之後,朱亞虎寄了一封簡訊給他,就被關了11個月。

一個與京華城無關的人,只是他是柯文哲競選總統時的財務長,為了逼他講話,就被羈押11個月。

這不是司法,這是冤獄。​

邵琇珮是大家公認的優秀公務員,她有都市計畫專業、認真工作。

她不認為自己提出「都市計畫法第24條」讓京華城透過細部計畫向都委會申請容積獎勵有任何違法之處,但她卻向檢方認罪,因為她「思慮不周」。思慮不周就有罪嗎? 這是不堪壓迫、被迫認罪。一位專業、守法的公務員,只因依法提出都市計畫,最後被迫認罪。這是在摧毀公務員的專業、扭曲行政裁量權。

彭振聲前副市長作為資深公務員,依法召開都委會、主持會議,讓所有人充分發言,討論出一個可以讓地主和台北市都能接受的「共識方案」。他說:「柯文哲沒有對他下任何指示」,可是檢方說有「不同意見」就不該討論,討論出共識就叫「圖利」,所以他也認罪。

依法主持會議、形成共識,而且還是全程錄影錄音、還上網公開的會議,這個會議卻被檢方認定為「圖利」,以後要行政部門怎麼做事?

(五)事實是,檢方的起訴書前言不對後語,起訴後、審理期間還不斷提出「補充理由書」,给到三十份,這代表檢察官沒有證據、先把人關起來、再找證據。檢察官從被扣押的手機、電腦裡找資料,「先射箭再畫靶」,編故事、羅織罪名,對被告、證人和他們的家屬製造不斷追殺的恐懼,最後逼死彭振聲的夫人。

事實是,檢察官為了逼供沈慶京,以「視察」名義前往醫院訊問,東窗事發後還由北檢發假新聞,說那是視察。

是視察,就不要訊問;是訊問,就給我錄影錄音,讓律師在場。北檢從頭到尾都在說謊。

北檢更在訊問過程中,恐嚇沈慶京要抽銀根、要羈押,目的只是要沈慶京咬柯文哲。

程序不正義、偵查亂公開、有罪推定,審訊過程中,法官幾乎不問問題,順著檢方虛構的故事審理。

用虛構的1500萬定不了柯文哲的罪,就用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判我貪污,用朱亞虎莫名其妙的認罪定我的罪,李文宗過去被說成是收賄的白手套,結果無罪,北檢還是把他羈押了11個月,是為了什麼?這根本就是政治辦案!

作為獨立行使職權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如果檢察官對審議結果不滿意,怎麼會是羈押完全沒有參與都市計畫審議的柯文哲?

政治獻金案,指控我一大堆,有查到任何錢流於私用嗎?

這不是執法,這是政治清算。他們只需要創造一個政治上的罪名。

整套劇本從監察院2023年的糾正文,成為民進黨在2024年大選的武器,結合內政部、地檢署、廉政署、鏡新聞,共同製造本案。

程序正義,是法治的基石。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然而今天,我們看到的是:

有罪推定取代無罪推定,

羈押逼供取代實質證據,

政治立場凌駕程序正義,

檢察官可以違法而不受制約,

當法官不再堅守獨立審判,

崩壞的不是個案,而是整個國家的司法信任。

如果檢察官的違法,不是個別行為,

而是集團性的縱容與默許,那麼受傷的,將是最脆弱的人民。

如果法官審理案情不是依據事實、獨立審判,而是尊重審級制度、是以被告在羈押下失去任意性的自白當作「證據」;那麼被告在被起訴的那一天,就已經失去了被公平審判的機會,整個司法面臨正當性的危機。

如果一個國家可以用模糊的「某時地」將人起訴,

如果可以把政治獻金當作前金,推論出一定有後謝,然後沒有任何後謝的證據,就可以將人定罪。

如果一個司法可以用扭曲的筆錄,來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如果今天被犧牲的是柯文哲,明天,可能就是任何一個台灣人。

此時、此刻的台灣司法,已經成了「莫須有」的代名詞。

這是台灣的危機。

司法可以犯錯,但不能沒有良心。

國家機器可以有權力,但不能沒有界線。

這場審判會在台灣歷史留下紀錄,如果司法改革有起點,應該就是此時、此刻、此地,不再是「某時地」。

我再講一遍「我沒有圖利、我沒有貪污、我非常坦蕩。」

用210萬我不知情的政治獻金當作收賄、根本是抹黑。

你們以為毀掉一個柯文哲、想為執政黨掃除將來選舉的障礙,但毀了一個柯文哲,還有千千萬萬的小草。

我們要阻止司法繼續沉淪敗壞、要阻止司法變成政治工具。這場審判還沒有結束,賴清德!我們絕對不會妥協、我們永遠不會屈服!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