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 李貞秀:接受處分不會提起訴訟 但是嚴正駁斥不實指控

發布時間:2026/4/13 21:42

記者林哲宏/台北報導

民眾黨中評會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李貞秀在社群發文表示,她接受處分,也不會提起訴訟,但是必須嚴正駁斥不實指控,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等人單方要求其辭去立委職務,自己也從來不拿一分錢、不求任何職位,歷史終將還原真相,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李貞秀指出,針對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13)日發布之開除黨籍聲明,立法委員李貞秀鄭重發表如下聲明:

貞秀不忍傷害台灣民眾黨,更不願因此事件波及所有在台努力生活的陸配族群;同時,也不願傷害一路提攜、給予機會的柯文哲前主席。基於顧全大局,本人接受中央評議委員會之除名處分,且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

然而,本人仍必須還原事實真相,嚴正駁斥不實指控。

一、4月7日事件真相:高度政治壓力下的單方要求

2026年4月7日,在距離本人立法院總質詢不到一小時之際,包括黃國昌、周榆修、陳智菡、陳清龍四人集體要求本人於該場總質詢結束後,公開宣布辭去立法委員職務。

此一情境並非正常黨內溝通機制,事前亦未經完整討論,而是在高度政治壓力下的單方要求,與今日所稱「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之說法,完全背離事實。

二、本人立場始終如一:不拿一分錢、不求任何職位

本人在所有內部溝通管道(包含正式會議與相關訊息紀錄)中,一再清楚表達:

「本人不會拿台灣民眾黨一分錢,更不會拿柯文哲一分錢,也不需要任何職位安排。」

此一立場前後一致,且可受在場人員與相關紀錄檢驗。

遺憾的是,中評會之公開文件,並未完整呈現本人上述關鍵說明,致使社會大眾對事實產生誤解。

三、堅持完成已報到會期:為責任、也為證明

身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陸配出身之立法委員,貞秀始終心存感念。

自進入立法院以來即已向黨內高層明確表達:

堅持僅完成一個會期後即卸任,是為避免政治紛擾影響我深愛的台灣民眾黨

堅持必須完整做滿一個會期,是為向社會證明陸配立委具備充分問政能力與正當性

對本人而言,這不只是個人政治選擇,更是一份對制度與族群的責任。

四、最後的選擇:止於此刻,但不接受抹黑

本人選擇在此刻承擔所有政治後果,是為了讓紛擾止息。

但本人亦必須強調:

可以接受處分,但不能接受不實指控

可以退出政治位置,但不能放棄人格清白

歷史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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