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藏春色遭活逮 櫃台人員秀「禁止色情切結書」獲判無罪

發布時間:2025/5/11 15:45

養生館藏春色遭活逮 櫃台人員秀「禁止色情切結書」獲判無罪
基隆一家養生館藏春色遭警方活逮,但法院審理期間,櫃台人員秀出「禁止色情切結書」因此獲判無罪。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王少懷/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家號稱五星級的時尚養生館,2024年遭警方查獲媒介泰國籍女子從事性交易,陳姓櫃台人員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不過基隆地院審理時,陳男提出與泰籍女子簽署的切結書,上面載明「不得從事任何不法色情行為。」法官認為,陳男僅為櫃台職員,並非養生館實際負責人,且無具體事證證明他知情或參與媒介性交易,加上警方未查獲其他員工或小姐從事性服務的證據,因此判決陳男無罪。

判決指出, 202471日傍晚,基隆市警方喬裝嫖客,進入養生館蒐證。當時陳姓櫃台人員收取1300元費用後,安排員警進入包廂,隨後1名泰籍女子便進入,直接表示可提供半套與全套性服務並報價。

員警聞訊後立刻呼叫店外的同事支援,警方進入養生館後,也搜索查扣未使用的保險套、嬰兒油與不明潤滑液等物品。

檢警調查發現,泰女供稱來台前已知將從事性服務工作,但她無法指出最初面試她的業主身分,所以檢方認為是由陳男協助安排性交易,遂依圖利容留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辯稱自己僅是受雇收費與安排按摩,對於是否有性交易並不知情,他表示,公司早已明文禁止從事性交易,並張貼公告於房內,同時與館內女員工簽署切結書,內容明確載明「不得從事任何不法之色情行為。」且店內其他女按摩師也證稱,確實與公司簽有類似切結書,且同樣不知誰為實際負責人。

法院認為,儘管泰籍女子主動提出提供性服務,但檢方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其他女子亦涉性交易,亦無法證明陳男知情或參與,故在缺乏直接證據下,認定陳無法構成妨害風化罪,最終判決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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