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涉火焰槍與改裝獵槍案!涉犯4重罪且恐串證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理由曝

發布時間:2026/5/17 18:43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再度因涉槍械案鬧上社會新聞版面!孫安佐日前因在網路高調炫耀自製「神級火焰槍」並在河堤公然實測,引發強烈公眾恐慌。檢警16日清晨拂曉突擊其北投住處,除了查扣該具火焰槍,更當場起獲非制式獵槍(改裝散彈槍)、模擬槍等違禁武器,當場將其上銬拘提。士林地方法院今(17)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審理後認定孫安佐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正式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隨後法院也首度公開裁定收押的四大關鍵理由。

▲孫安佐涉火焰槍與改裝獵槍案!涉犯4重罪且恐串證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理由曝。(圖/翻攝畫面)
▲孫安佐涉火焰槍與改裝獵槍案!涉犯4重罪且恐串證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理由曝。(圖/翻攝畫面)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公布的裁定理由,法官訊問後認定孫安佐依據現存證物,已涉嫌觸犯刑法恐嚇公眾罪、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獵槍罪、非法持有模擬槍罪,四項罪名事證確鑿且犯罪嫌疑確實重大。此外,由於本案目前尚處於偵查階段,根據現有卷內資料顯示,仍有其他關鍵證人及共犯尚未到案,整體案情仍有待檢警進一步深入追查與釐清。

法官在裁定中更特別強調,考量被告與相關共犯或證人間關係密切,且以現今通訊技術便捷、迅速及私密之特性以觀,若允許其交保在外,難謂其不會透過秘密通訊管道與證人或共犯進行串證或湮滅證據。法院在權衡維持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的公益目的後,認定孫安佐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極高,確實難以透過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加以防範。為了確保後續偵查順利,法院認定收押手段完全合乎比例原則,因此裁定自民國115年5月17日起,正式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回顧整起案情,孫安佐於14日在個人IG發布影片,畫面中他公然在北投大排水溝旁實測重裝型火焰噴射器,現場竄出炙熱猛烈且大範圍的巨大火舌,遭到驚嚇的民眾憤怒檢舉。檢警16日大動作登門搜索原本僅針對火焰槍進行查緝,孰料竟在孫家現場意外搜出關鍵的非制式獵槍與模擬槍,讓案情瞬間升級為情節嚴重的槍砲刑案。雖然孫安佐在偵訊時一再辯稱自己只是好玩、想清老鼠,且不知道這樣會違法,而其母親狄鶯也在被捕前夕於網路直播中酒後痛哭、極力護航兒子善良,但隨著各項槍械證物曝光,法院最終不予採信其辯詞,孫安佐今日傍晚已由囚車即刻解送往台北看守所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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