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滲透法辯論終結!徐春鶯涉介選、詐貸遭求刑21年6月 法官裁定200萬交保

發布時間:2026/6/9 21:01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曾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的陸配徐春鶯,因涉嫌長期向中共官員回報台灣政情,並在近年大選中接受對岸資助介選,遭檢方依《反滲透法》、《銀行法》、加重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新北地檢署重批其「大啖民主果實卻淪滲透工具」,具體求處高達 2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併科 2300 萬元罰金。

新北地院今(9)日辯論終結,裁定徐春鶯准予 200 萬元具保停止羈押,並施以科技監控。徐春鶯除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未經許可不得離開雙北,每日上午 10 時及晚間 9 時須定時以手機回報行蹤。全案定於 8 月 11 日宣判。

檢方起訴指出,徐春鶯與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長鍾錦明定居台灣多年,卻淪為境外敵對勢力工具,企圖干預台灣選舉以換取對岸資源,牟取個人在兩岸間的地位。中共涉台官員楊文濤、孫憲等人,長期提供兩人落地招待、快篩試劑、急難救助金及企業實習等資源,協助其維持中配群體間的地位以執行統戰任務。

檢方更強調,徐春鶯爆發國籍爭議後,竟透過中共官員特權運作迅速註銷中國戶籍,此舉恐引發效法,造成民眾與候選人背景的資訊落差,使台灣民主選舉制度的公信力蕩然無存。

徐春鶯涉案罪名與求刑明細如下: 在政治介選部分,徐春鶯涉於 2022 年台北市長大選期間,依對岸指示替時任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站台,檢方求處 4 年 8 個月、罰金 500 萬元;2024 年總統大選涉替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造勢,求處 4 年 10 個月、罰金 800 萬元。在經濟犯罪部分,徐春鶯涉經手逾 2000 萬元地下匯兌違反《銀行法》,求處 4 年、罰金 1000 萬元;另夥同女兒卜啓正、友人羅穎向銀行詐貸 2697 萬元涉加重詐欺,徐春鶯遭求處 4 年(卜啓正求刑 2 年 6 月、羅穎 2 年 10 月)。此外,徐、羅兩人因涉嫌協助中共官員孫憲以商務虛假名義非法入境,分別遭求處 4 年與 2 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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