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5/27 19:14
記者吳悠/台南報導
台南歸仁區一名許姓男子不堪長期照顧中風母親,前年12月在住處持刀將其殺害,事後傳訊息給小妹:「媽媽不會痛了」。日前審理時,許男律師引用刑法59條減刑,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27)日一審宣判,認定許男有反社會人格、素行不良、手段兇殘,認定不符減刑要件,重判有期徒刑20年,可上訴。
2023年12月13日,清晨5時許,許男持刀朝79歲母親左胸連刺3刀,其中2刀貫穿胸腔,導致肋膜腔重創與心臟4公分切割傷,刀刃全數穿透並斷裂,母最後因血氣胸併硬膜下出血不治。許男在犯案後,傳LINE訊息、打電話告訴小妹:「媽媽不會痛了」、「我殺了媽媽,快回來收屍」。
警方獲報5小時後,在公墓逮到企圖輕生的許男;許男坦承犯案,當天因為母親起床反覆跌倒,再加上長期照顧病母累積情緒爆發,才失控殺人,案經台南地檢署依家暴殺害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許男主動認罪,律師引用刑法59條請求減刑,考量被告有反社會人格、素行不良、手段兇殘、未得到部分親友原諒、在有選擇的情況下行兇等因素,以及部分親友原諒、也是主要承擔照顧責任之人,在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以及律師主張8年量刑的綜合考量下,做出20年徒刑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