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7/29 23:11
記者林書昀/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今(29)日召開「校園食品安全重大訊息公布記者會」,針對會中食安宣導內容,遭特定人士惡意曲解為「含甲醛的炊粉只要煮一煮就可食用」一事,新竹市衛生局嚴正駁斥,此說法為斷章取義、扭曲原意。衛生局強調,「說明內容是針對民眾若擔心購買的炊粉可能有甲醛或其他化學物質殘留時,可採取的風險降低措施」,絕非表示含有甲醛的食品可以安心食用,呼籲外界勿散播不實訊息,以免造成民眾恐慌,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衛生局表示,市府對食品安全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嚴格把關的態度,持續建立透明公開的資訊,並向市民傳達正確的食品安全知識。甲醛已被世界衛生組織(WHO)旗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為第一類致癌物(Group 1),且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甲醛並非法定食品添加物,在食品中依法不得檢出。針對明好企業社米粉驗出甲醛案,市府已依法裁處並移送檢調偵辦,同時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進行專業檢驗,希望透過司法調查與科學檢驗雙軌並行,全力釐清米(炊)粉中甲醛的來源、污染原因及責任歸屬,儘速向社會大眾還原事件真相,讓真正應負責任者依法負責。
衛生局指出,正常純米米粉或炊粉的顏色應呈現自然微黃色或暗乳白色,若產品外觀過於雪白、亮麗,甚至帶有透明感,民眾應提高警覺,留意是否有不當添加物。此次記者會說明的是,若民眾擔心購買的產品可能有甲醛或其他化學物質殘留,可於烹調前先以清水浸泡15至30分鐘,並將浸泡用水倒掉,再以清水烹煮;由於甲醛具有高度水溶性及揮發性,烹煮時適度保持鍋蓋開啟,可讓部分殘留物隨水蒸氣揮發,以降低暴露風險。此為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衛教建議,並非代表含有甲醛的食品符合食用標準,更不代表違法產品可以食用。
衛生局強調,市府將持續透過專案列管、加強稽查及嚴格檢驗,全力守護市民食品安全;同時也呼籲食品業者務必依法落實自主管理及原料控管,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新竹米粉產業的品質與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