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7/29 23:12
記者林書昀/嘉義報導
昔日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因涉嫌接受中國台辦資助,以超低價招攬村里長及民眾組團赴中國旅遊,期間更公開要求團員「支持特定總統候選人」,遭檢察官依違反《反滲透法》等罪起訴。全案經法院一、二審皆重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於今(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嘉義地檢署隨即開出執行傳票,通知林雪峰明日下午到案發監執行,怎料她竟然拒收傳票,檢方隨即開出拘票,由警方強勢將人拘提到案。
檢方起訴指出,林雪峰自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受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林姓處長指示與資助,招攬包括嘉義縣六腳鄉村長在內的旅遊團,赴台州進行6天5夜的落地招待行程。團員全程僅需自付機票與接送費約1萬6000元至1萬8000元,其餘當地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中國台辦大手筆買單。
旅遊期間,中國台辦官員不僅在餐會上公開向團員宣揚「兩岸一家親」,更當場要求團員「請支持國民黨候選人」。林雪峰也在現場大力附和,要大家把票投給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企圖利用中國資金干擾台灣大選。
全案經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後,皆認定林雪峰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重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林雪峰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29)日正式駁回,全案判決確定。
檢方接獲定讞通知後不敢大意,嘉義地檢署隨即於晚間發出執行傳票,通知林雪峰於明日下午2時到案報到準備入監服刑。不料,林雪峰面對司法調查竟當場拒收傳票。檢察官見狀果斷開出拘票,交由警方立刻展開拘提,直接將人拘提到案,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