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7/30 10:07
記者張天頤/嘉義報導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因涉嫌違反《反滲透法》招攬低價赴陸旅行團,遭最高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定讞。嘉義地檢署29日火速發出傳票,但林雪峰不僅拒絕簽收,更避不見面。檢方隨即開出拘票,由警方於晚間7時許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複訊後,已連夜發監執行。
最高法院於29日下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嘉義地檢署收到判決傳真後,考量案件涉及國家安全,立即啟動防逃機制,原訂通知林雪峰於今(30)日下午2時到案報到發監。不過,警方昨日先前往林女住處送達傳票時撲空,雙方經電話聯繫,林女原允諾傍晚會自行前往派出所領取,最終卻遲未現身,檢察官依法核發拘票,警方隨即於晚間將人拘捕到案,迅速完成發監程序。
55歲的林雪峰於2023年8月起,接受中國大陸浙江省台州市台辦林姓處長指示與資助,以每人新台幣1萬6000元的低價,招攬嘉義縣村里長及民眾組團赴陸,進行6天5夜旅遊,不足的旅費全由台州市台辦補助,林女更於餐敘等場合宣揚「兩岸一家親」,並呼籲團員支持特定政黨候選人。
審理期間,林雪峰始終否認犯罪,強調旅遊僅為一般交流活動,與大選無關。然而,一、二審法院皆認定,該旅遊利益已明顯超出一般社會合理的人情往來範圍,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二審合議庭更認定,林女與陸方台辦人員構成共同正犯。最高法院29日審理後,認同歷審見解,駁回上訴,維持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原判,全案定讞。
林雪峰也因此入監服刑。目前林雪峰先送往嘉義監獄鹿草分監新收,因其刑期逾3年,後續將移往嘉義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