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傳播妹暗槓小費 她脫光衣服「自證清白」遭女奧客偷拍裸照

發布時間:2025/6/23 18:24

懷疑傳播妹暗槓小費 她脫光衣服「自證清白」遭女奧客偷拍裸照

記者王少懷/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董姓女子2023年間與友人飲酒時找來傳播妹助興,結果傳播妹因為當場收了友人給的小費,讓董女大為光火,竟在在廁所中質疑傳播妹,並趁傳播妹脫衣自證清白未暗槓小費時,用手機偷偷拍下傳播妹的全裸照片,事後被傳播妹一狀告上法院,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決董女有期徒刑4個月。

判決書指出,20231014日,董女在台北市與友人一同喝酒作樂,為了助興,董女找來傳播小姐到場,結果傳播妹到場後也與眾人一起飲酒,該名傳播妹因為讓氣氛High到高點,因此獲得現場賓客給的小費。

孰料董女發現後竟心生不滿,看見傳播妹進入廁所後,她便尾隨進入廁所質問傳播妹「妳是不是有拿人家的小費?叫妳拿你就拿?」傳播妹回應「不然還妳。」董女又質疑「誰知道妳其他地方有沒有藏小費」傳播妹隨即在廁所內脫光全身衣物自證清白,結果董女竟未經傳播妹同意,趁機以手機偷拍傳播妹全身裸體的照片。

傳播妹事後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審酌認為,董女僅因與傳播妹發生爭執,無故以手機攝錄傳播妹侵害隱私權,對傳播妹心理造成傷害,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董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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