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張延廷「漢奸台奸敗類」 于北辰判賠20萬確定

發布時間:2025/6/25 17:18

現任桃園市議員、同時也是備役少將于北辰(上),在政論節目辱罵時事評論者張延廷是漢奸,台奸,遭法院判賠20萬元確定。圖/翻攝2人臉書

記者王少懷/台北報導

曾任空軍副司令的時事評論者張延廷,日前在政論節目上分析兩岸若發生戰爭,我國軍最多能撐4天,結果遭桃園市議員同時也是備役少將于北辰在一個節目中辱罵「漢奸嘛,台奸嘛!」張延廷不滿名譽受損,對于提告求償100萬元,經一審判決,于北辰被判決須賠償20萬元,全案再上訴,高等法院25日二審駁回雙方上訴,于北辰須賠償20萬元確定。

張延廷過去曾任空軍官校校長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副司令等職,退伍後經常在電視節目評論時事,2023526日,張參加《風傳媒》製作的政論節目《下班瀚你聊》,主持人提問「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張延廷則分析:「中國必會採取快節奏攻勢,根據演習天數估算,約2天內可攻陷台灣,寬鬆估算乘以2,則為4天。」

結果2天後,于北辰在三立新聞網政論節目《94要客訴》節目,針對張的言論辱罵張是「漢奸、台奸、敗類」。張延廷不滿名譽受損,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于北辰賠償名譽損失100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于北辰須賠償20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於25日宣判指出,「漢奸、台奸、敗類均為負面詞彙,其中漢奸、台奸為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內奸』,即指通敵或叛國之人,敗類則指害群之馬,危害同類之人。」因此高院認為,于北辰的言論確實侵害張延廷的名譽,必須賠償。

高院審酌雙方的財力、社會地位等等因素後,認為一審判決的20萬元賠償妥適,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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