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7/8 16:40
記者王少懷/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從事房仲業的男子阿森(化名)因將2個銀行帳戶的網銀帳密交給詐團使用,最終造成3名受害者遭騙154萬元,因此吃上官司,阿森對此辯稱是為了找兼職工作誤入詐團陷阱,不過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森沒有虛擬貨幣相關工作經驗,也沒經過面試、工作能力審查,僅提供帳戶資料,每日工作1小時,就輕鬆月入3萬元,非常不合理,最終仍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間,阿森將名下2個銀行帳戶的網銀帳密、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帳密,全部交給詐團,詐團隨後就透過邀約投資、假扮親友借錢等方式,成功詐騙3名受害者共154萬元。
事情曝光後,阿森被3名受害者告上法院,但他辯稱,自己是為了兼差找工作才會被騙,過程中曾與對方交涉7天,他以為是正常的兼職工作,於是配合把網銀帳密交出。
但是過了10天後,他無法聯繫上對方,驚覺不對勁,也立刻凍結虛擬帳戶、同時更改網銀密碼,也前往銀行辦理銷戶,已盡力阻止帳戶遭詐團違法利用,他真的沒有幫助詐團的意思。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森已是中年人,擁有一定的學經歷,並非懵懂無知或初入社會的無經驗人士,應當知道詐團慣用的手法,況且合法、正當的公司根本不會向無關人士徵求帳戶來使用,這是常識。
法官表示,阿森本人也承認沒有虛擬貨幣的相關工作經驗,卻在未經過面試、工作能力審查等相關程序之下,僅被要求提供帳戶資料,每日只需工作1小時,就能輕鬆月入3萬元,顯然不合常理。
法官審理後,最終未採信阿森說詞,並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前者得易科罰金18萬元,後者得易服勞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