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律師聲請可以參加罷免投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聲請 可抗告

發布時間:2025/7/25 11:24

記者陳鵬程/台北報導

因京華城案羈押中的柯文哲,委由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及聲請假處分,要在726參與罷免投票,柯文哲的律師提出3方式,戒護投票、在監所內投票或通訊投票,確保柯文哲得行使公民應有的權利。但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台北看守所皆反對。全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5)日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柯文哲的戶籍地在台北市大安區,是台北市第6選區立法委員羅智強的罷免案,投票地點在金甌女中。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昨(24)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說,柯文哲未被宣告褫奪公權,且羈押僅為限制人身自由,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不應因此被剝奪。律師提出了3種讓柯文哲參與投票的方案,包括監所派員戒護外出投票、通訊投票以及在看守所內設立投票所,以確保柯文哲得行使公民權利,並為其他受刑人爭取不在籍投票權益。

不過台北市選委會認為現行法律未有相關規定,尚需立法,且依選罷法規定,必須在公開透明場所進行投票、開票唱票,也需符合秘密投票原則,因此投票地點仍以戶籍地所在之投票所。在看守所內投票不符選罷法規定。另選委會有寄發投票通知單,即未剝奪其投票權,如果柯文哲能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選委會不會禁止。台北看守所方則表示,現行戒護人力緊繃,無法確保維安,且受刑人外出投票仍得戴戒具,恐有影響其人格權問題。

在綜合各方意見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裁定,駁回柯文哲律師聲請,柯文哲確定無法參與罷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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