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1/3 19:25
記者林書昀/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上班族女子小美(化名),與同社區住戶阿力夫婦互動密切,未料相處日久後,竟與已婚的阿力發展出不正當關係。兩人不僅一同出國旅遊,還多次在阿力住處及各地旅館幽會,即使阿力妻子曾委婉提醒,小美仍未收斂。
判決指出,阿力夫妻與小美同住一個社區,並加入相同社群,往來頻繁。阿力妻子指控,小美明知阿力已有婚姻與家庭,仍與其交往。外遇曝光後,阿力對妻子聲稱已與小美斷聯,實際上兩人仍持續往來。
阿力妻子進一步發現,丈夫與小美的行程遍及泰國、蘇澳冷泉及多處汽車旅館,甚至趁她不在家時,將小美帶回夫妻同住的住處。阿力最終坦承出軌,雙方隨後離婚,妻子因此向小美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求償100萬元。
法院調查雙方LINE對話內容,發現大量露骨且私密的訊息,舉凡「我們做愛過50次吧」、「雖然我今天沒X,但我真的很舒服」、「下面痛了」、「剛太嗨」等,足以證明兩人在阿力婚姻存續期間,長時間、頻繁發生親密關係。士林地院法官審酌侵害時間、次數及情節,認定小美應負侵權責任,判賠精神慰撫金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