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柯文哲重判17年、應曉薇15年半 11被告刑期一次看

發布時間:2026/3/26 17:35

記者張天頤/台北報導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柯文哲重判17年、應曉薇15年半,11被告刑期一次看。(圖/AI製圖)

備受社會矚目的京華城容積率案及相關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6)日作出一審宣判。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 6 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違背職務收賄及洗錢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 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因共同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 2000 萬元。

其餘涉案人員判決亦全數出爐。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判刑 6 年 6 月;前副市長彭振聲判刑2年、緩刑3年;李文宗應執行4年6月(收賄部分無罪);李文娟應執行2年4月;端木正判刑1年;邵琇珮判刑1年3月、緩刑3年。吳順民與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此外,本案沒收之犯罪所得創下驚人天價。除柯文哲、應曉薇等人需沒收數千萬元的個人不法所得外,法院更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121 億545萬餘元,以及木可公司613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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