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4/1 11:23
記者林哲宏/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釋出法庭公播畫面,柯文哲在庭上指控檢察官「真的很邪惡」,檢察官廖彥鈞則正面回擊,強調「每一個案件都全力以赴,每一場審判都是追求公平正義必經的過程」,「這才叫公平正義與正氣凜然,不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卻反擊,承辦檢察官在結辯唱作俱佳、使出渾身解術、賣力表演,他們口中高喊著「公平、公平、公平」,道貌岸然的說著每一個案子都應該公平,沒有特權!
陳智菡說,討厭柯文哲的鄉民叫好,說這才是「公平正義」的表現,孰不知這番論述恰恰是證實了,這些檢察官對於行政裁量權,天真無知到近乎可笑。由於每個地區的發展狀態不同、條件不同、發展趨勢不同,要促進一個城市的發展,就必須因時、因地、依現況去做權衡調整出各個區域特色,根本不可能做到100%一致。林檢察官、廖檢察官:那不叫不公平、不叫特權,那叫因地制宜。
陳智菡指出,檢察官一直說「細部計畫不能給容積獎勵,只有通案可以」,此番論述根本完全脫離現實,違背 內政部的函示、違背現行都市計畫法。否則為何柯文哲時代不可以、郝龍斌可以?為何林欽榮擔任都委會主委的案子都可以?彭振聲不可以?檢察官唱作俱佳,把法庭當秀場,卻拋棄掉證據法則,無視種種不正訊問與偵辦瑕疵,他們用了華麗的台詞與話術來呼嚨大眾,騙大家京華城有特權、事實上從偵查到審判,他們才是對柯文哲做了最不公平的差別對待。
陳智菡指出,同一個法律(都市計畫法第24條),檢察官卻兩套標準。同樣是無法證實的金流,法官也兩套標準:1500萬需要直接證據,
210萬 合理懷疑就可以,無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不是「證明柯文哲有罪」,而是「推測柯文哲有罪」,同樣是政治獻金,捐給柯文哲的判他公益侵佔、捐給台灣民眾黨的判柯文哲收賄,怎麼樣都有罪。
同樣是小物,賴清德、蔡英文賣都可以,只有柯文哲不行,不但判刑還要沒入數千萬。政治獻金申報有瑕疵,其他人是罰款,柯文哲要坐牢,這種檢察官,你跟我說公平?
陳智菡強調,可惜法庭直播被司法院閹割到破碎不堪,被偽造的證據全被掩蓋。我們擔心的不只是柯文哲,而是從今往後,司法濫行雙標、人二復辟,檢察官不用找證據,只要會編故事,只剩政治表演。我們更擔心從今往後,文官只求明哲保身,再也不願、也無力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