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6/1 21:09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籍立法委員林國成因涉嫌於造勢場合公開辱罵總統賴清德,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外界原預期全案將進入二審攻防,未料林國成今(1)日晚間突於個人臉書粉專發表【放棄上訴聲明】,坦承自己當時身為政治人物,在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對社會影響確有不妥,決定接受法院判決結果,全案也隨之宣告定讞。
回顧本案起因,台灣民眾黨於去(2025)年7月20日,號召支持者至台北市北平東路的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前,舉辦「反罷免」大型造勢集會。當時人在舞台上發言的林國成情緒高昂,接連使用台語不雅字眼、甚至狂飆「幹你娘」等語,遭檢方認定先後5次辱罵身為國家元首的賴清德。台北地檢署隨後調閱現場直播影像、蒐證畫面,於今年2月正式依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
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林國成及其辯護律師曾採取無罪答辯,極力主張該發言屬於針對「公共議題與政治立場」的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並辯稱相關言詞為政治語言。然而,法官審酌造勢現場為多人共見共聞之公開場合,且侮辱性言詞高達5次,已明顯踰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疇,屬於故意公然貶損他人名譽,日前判處林國成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
本案原可提起上訴,但林國成今日晚間突然貼出聲明書。他在聲明中強調,雖然他至今仍認為造勢場合之發言應屬政治性言論,內容亦屬公共事務評論之範疇,應受言論自由之高度保障,且賴總統身為國家領導人,應有接受批評之雅量;但他基於對司法之尊重,不願意再浪費司法資源。
林國成在聲明中表示:「考量到本人當時身為政治人物,於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對社會之影響確有不妥,因此本人決定放棄上訴,接受法院判決結果並繳納罰鍰。」
此外,林國成也在聲明後半段特別感謝這段時間無償義務幫忙處理本案的律師,以及諸多傳訊息關心支持的好朋友們。他特別提及,有許多中南部(台南、高雄、屏東)的鄉親甚至打電話進來,熱心表示要幫忙代繳這筆罰鍰。
對此,林國成回應指出,鄉親們的好意他十分感動也心領,但本案的罰鍰他將會「自己繳納」。他在聲明的最後寫道,希望本案能從此告一段落,勿再加劇社會的對立與紛擾。隨著林國成正式宣告放棄上訴,這起引發政壇風波的元首公然侮辱案,也隨之正式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