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不再分給疏遠手足!立院三讀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單身族大解脫

發布時間:2026/7/28 10:24

記者林書昀/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確定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現代社會邁向高齡化與單身化,許多人成年後與手足各自獨立,甚至關係疏遠。立法院今(28)日在朝野共識下,正式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確定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未來單身無子女者只要生前立好遺囑,手足將再也無法硬討遺產,大幅保障個人的財產處分自由。

遺囑不再被架空!過時規定常釀家族爭訟

過去《民法》規定,無子女者過世後,兄弟姊妹可繼承遺產並享有特留分。這意味著,即便當事人生前寫下遺囑,明確表明「遺產一毛都不留給手足」,疏遠的兄弟姊妹依法仍可拿到六分之一的遺產。

這項規定長期被質疑不符現代家庭型態,不僅嚴重限制個人處分財產的自由,更常出現關係疏遠的手足在死後突然現身討產,引發無數家族對立與爭訟。

朝野共識挺修法!三讀條文一次看

法務部於今年6月預告修法刪除手足特留分,今日在立法院會朝野共識下順利三讀通過。

根據三讀條文,遺承人之特留分重新修正為:

  1.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2. 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3.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4. 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修法條文正式拿掉「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的規定,讓遺產處分權回歸立遺囑者本人。

遺產想留給誰自己定!未立遺囑仍照舊

本次修法通過後,若當事人在沒有子女、父母均過世的情況下,生前立下遺囑表明將遺產全部贈與第三人(如好友、公益團體或特定伴侶),手足將完全無法再向第三人索討遺產。

不過民眾仍須注意,若當事人生前並未留下任何遺囑,手足在法律上依舊保有繼承權,仍可依照原本的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因此,若想自主規劃財產,預先立下法律效力完善的遺囑將成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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