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8/6 14:41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處理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案涉嫌「司法雙標」,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嚴正澄清,強調全案皆依《強制執行法》辦理,絕無雙標情事。地院還原程序指出,吳乃仁因積欠台糖公司逾1.7億元遭聲請管收,法官於6月11日訊問後依法裁定管收;但在吳乃仁提出抗告期間,債權人台糖公司於6月22日主動撤回管收聲請,管收原因消滅,法院才依法開立釋票將人釋放。
此外,針對強制執行進度,台中地院進一步說明,台糖聲請強制執行吳乃仁名下的財產「均已全部執行完畢」。雙方約定的債務協商期限已於今年7月20日屆滿,法院已限期命台糖查報吳乃仁是否還有其他財產;若台糖到期不報告或查無財產,法院將依法發給「債權憑證」結案,必須等到日後發現新財產時,才能再度聲請強制執行。
這起案件之所以備受矚目,源於先前法院一度執行拘提卻以「找不到人」撲空,隨後卻被《FTNN》直擊,吳乃仁在「消失的8天」內,不僅神采奕奕地搭乘數百萬豪車前往高檔健身房運動,甚至還悠閒買冰。這與其在法庭上向法官自稱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生活無法自理」的苦肉計說詞形成強烈諷刺,當時便引發社會輿論強烈質疑。
如今隨著法院說明曝光,證實台糖不僅主動撤回管收,且現有財產執行完畢後恐將僅換發「債權憑證」,讓這筆高達1.7億元、背後全體納稅人血汗錢的公產究竟該如何追回,再度掀起議論。從當初拘提撲空、法庭喊病,到如今協商到期恐只剩一張紙收場,執法過程與國營事業的債權追討是否足夠公開透明,已在社會大眾心中留下深刻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