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車禍調解須賠償 莽女飆罵「這年輕人也是沒三小路用」又出事了

發布時間:2025/6/5 18:36

不甘車禍調解須賠償 莽女飆罵「這年輕人也是沒三小路用」又出事了

記者王少懷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小萍(化名)去年8月間與一名男子阿永(化名)進行車禍調解,調解結束後,小萍因不甘賠償,竟趁著公所人員印製調解書的空檔,對著阿永辱罵「不要臉」、「這年輕人也是沒三小路用」,結果又被阿永告上法院,全案經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小萍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間,小萍與阿永因為車禍須進行調解,調解結束後,她不滿需要賠償阿永,竟在公所人員印製調解書時的空檔,在走廊上對著阿永飆罵「不要臉」、「這年輕人也是沒三小路用」等,男子聽後不甘受辱再將小萍告上法院。

庭訊時小萍對此辯稱,當時她是在和同居人講話,沒有指名道姓,況且當時調解已經成立,她只是在和同居人講話的過程中提到那些字眼,並沒有妨害阿永名譽的意思。

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萍與阿永調解剛結束,她隨即就在走廊上說出上述言詞,審酌當時的情況,可以認定她的行為就是在針對阿永,也足以使不特定人推知她話中所指之人即為阿永。

法官接著指出,小萍說的那些話,依照一般人的認知,確實屬於貶抑、蔑視的惡言,最終認定她的行為構成公然侮辱,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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