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9/24 20:40
記者張天頤/彰化報導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因涉及議會餐敘賄選案,日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為爭取於中秋節前夕解除羈押返家團圓,謝氏父子委任律師正式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今(24)日中午收到該案卷宗後隨即分案交由法官審理,合議庭於晚間作出裁定,將抗告駁回確定,父子中秋團圓夢碎。
涉犯貪污重罪 具串證與逃亡之虞
台中高分院指出,合議庭經審理後認同原審見解,認定被告謝新隆、謝典霖兩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院方表示,兩人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依據現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以認定被告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羈押處分合法適當 全案依法駁回
合議庭進一步說明,若僅對被告採取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後續追訴程序得以順利進行。因此,法院認定本案確有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原審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之處。基於上述理由,院方認定被告兩人提起之抗告均無理由,依法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