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認定資格不符!李貞秀選竹北市長夢碎 急奔法院聲請假處分轟「政治操作」

發布時間:2026/10/8 17:26

記者林書昀/台北報導

李貞秀被認定竹北市長參選資格不符,今(8日)下午前往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日前登記參選竹北市長,卻因涉「註銷中國國籍未滿10年」爭議,恐踩《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紅線。新竹縣選舉委員會7日召開公職人員選舉資格審查會,最終認定其資格不符、決議「不予登記」。對此,李貞秀今(8)日下午火速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怒轟選委會憑一紙行政函示就剝奪參選資格,根本是赤裸裸的政治操作,更大酸:「畢業證書補發,難道代表現在才畢業嗎?」

新竹縣選委會昨審查公職人員選舉資格,李貞秀因國籍註銷年限爭議遭判定出局。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李貞秀今日下午直奔台北地院遞狀尋求救濟。她直言,陸委會根本不是中選會的上級機關,選委會竟然拿法律之外的行政函示作為依據做出決議,凸顯「台灣制度真的出了大問題」。不過她也話鋒一轉酸道,很感謝竹縣選委會提早作業,讓她能趕在中選會截止前,有時間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正常救濟。

談到爭議核心,李貞秀滿腹委屈表示,自己來台超過30年,當年依法取得台灣身分證時,法規根本沒有要求繳交相關證明,直指是「賴清德政府上任後才硬性規定要繳」。她強調,自己只是「補繳」幾十年前的證明,官方絕不能把補繳的時間點,當作註銷中國國籍的起算日。

李貞秀進一步說明,過去在中國因重男輕女觀念,女性嫁出後戶籍隨即被除,她在中國的戶籍早在1993年就已註銷,並於1999年12月正式取得台灣身分證。她痛批,陸委會與選委會該嚴審的,是她「在台灣設籍有沒有滿10年」,而不是死抓著什麼時候補交證明不放。

「就像老人家房契不見去補發,難道房子是拿到新權狀那天才是他的嗎?」李貞秀最後氣憤比喻,任何出社會的人回母校補發畢業證書,都只是證明「當年早就畢業」,而不是「現在才畢業」。她質疑,執政黨心裡比誰都清楚補發證明的法律本質,如今卻聯手打壓、刻意政治操作,她絕對會為自己的權益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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