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6/29 14:26
記者王少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和男友阿信(化名)去年3月間到花蓮遊玩,借住秦姓友人家中,3人晚上一起飲酒作樂,小美不勝酒裡因此喝醉,孰料卻遭秦男趁機性侵還拍下影片,小美事後告上警局,花蓮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秦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信去年3月間一起到花蓮旅遊,借住友人秦男家中,2人與秦男及其他朋友從晚間8時開始喝到凌晨,小美因為喝太多醉倒客廳沙發,一度還出現出現嘔吐,並不自覺亂脫褲子。
此時秦男見有機可乘,竟佯裝阿信誘導小美口交並拍下影片,然後再將她帶往二樓房間性侵,小美在昏沉中誤以為對方是阿信,直到觸摸到秦男項鍊才驚覺「不一樣」,立即推開秦男並大聲喝斥。
小美事後多次打電話向阿信求救,但阿信因為也醉到不省人事,遲遲未接電話,直到早上起床後才得知小美被秦男性侵。
法院審理時,秦男辯稱雙方是合意性行為,還提出當時偷拍的影片作為證據,法官審閱影片內容,看出小美當時明顯醉態、無法辨識對象,而且小美相差秦男14歲,此前又不認識,不可能自願發生關係。
此外,小美事後立刻求救,明顯情緒反應,都符合性侵受害者情況,因此未採信秦男說詞,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