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辯結「這時間」宣判!審判長:柯文哲應到庭聽判否則可拘提

發布時間:2025/12/24 23:17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等弊案,歷經連續 8 天密集辯論後,今(24)晚間 6 時 30 分正式宣告辯論終結。檢察官在量刑辯論中,對前台北市長 柯文哲 提出具體求刑,認為柯涉案情節重大,且審理期間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依起訴書所載,判處 28 年 6 月徒刑。

檢方指出,柯文哲於案件審理過程中,多次以不當言詞辱罵檢察官,並在庭外發言與行為中,容由支持者包圍地檢署,對司法程序造成壓力,顯示其對司法欠缺尊重,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基於其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檢方主張,應從重量刑,以維護司法威信。

京華城案辯結「這時間」宣判!審判長:柯文哲等4人應到庭聽判否則可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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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重申,依北檢起訴內容,針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求處 15 年徒刑,併科罰金 5,000 萬元、褫奪公權 10 年;另就 2 件公益侵占罪分別求處 5 年及 6 年徒刑,背信罪求處 2 年 6 月徒刑,合計具體求刑 28 年 6 月。在辯論終結前,柯文哲進行最後陳述時表示,本案未來「一定會成為一個歷史事件」,其影響層面深遠,並請求合議庭務必秉持公正,作出不受外界干擾的判決。

審判長隨後諭知,案件將於 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屆時柯文哲、沈慶京及應曉薇均須到庭聽判,若未依法到庭,將依法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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