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6/18 14:53
記者林哲宏/台北報導
行政院針對依托咪酯查緝及毒駕防範,今天再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草案中毒駕、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累犯致人重傷或死亡等嚴重情形,終身不得考照。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法務部已在昨(17日)天「毒品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將依托咪酯毒品由第二級 改列為第一級,製造、運輸、販賣最高處死刑。
行政院在會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一、修正現行對特定人員採驗方式僅限於尿液檢體的規定,增列唾液採驗,以加強執行毒品防制工作。
二、加重毒駕、拒測行為處罰:
1.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 ,3年內不得考照,並沒入車輛 。吊照期間再次違規上路,加重處罰,一律依法沒入車輛。
2.毒駕累犯及致人重傷或死亡等相關嚴重情形, 終身不得考照。
三、經警察機關確認吸毒屬實者,一律 預防性銷駕照 ,2年內不得考照。
四、毒駕 同車乘客共同責任 處罰。
另外,下週衛福部及相關部會將會把《菸害防制法》等提報院會,再進一步完善法制配套,展現政府打黑反毒的堅定與決心,全力遏止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