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9/24 21:33
記者簡靖安/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評會昨(23)日開會,審議2026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選舉的違紀參選案,最後拍板將18人除名。民進黨今(24)日代轉中評會新聞稿,公布這次處分的名單與依據。這次審議的範圍包括縣市長與直轄市議員兩類選舉,處分結果一律都是除名。
這次遭到除名的18人,分別是邱建富、紀建漢、陳怡君、陳峙穎、簡麗花、連祐崧、林啟明、劉勝全、郭麗華、黃盈淇、曾庭筠、林鈺梅、張新斛、施朝清、謝秉舟、李振豪、薛兆基、黃淑美。名單上的這18人,這次全都依照違紀參選的相關規定處理,並經過中評委討論後才做出決議。
中評會這次引用了兩條規定。第一條是黨內公職人員提名辦法第九條,內容是「退黨參選視同違紀參選」,也就是說,先退黨再出來選,黨內一樣當成違紀參選處理。另一條則是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十二條的違紀參選規定。換句話說,照這兩條規定,不管是在黨內違紀參選,還是先退黨再參選,都算違紀參選。中評會就是依據這兩項規定,對這18人祭出除名處分。
除了這次的18人,新聞稿也另外提到朱政騏。他在今年5月13日就已經被中評會決議除名,原因是共諜案影響黨的聲譽,跟這次因違紀參選被處分的情況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