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誤信投資陷阱被詐55萬 求償車手因為「這件事」遭法官駁回

發布時間:2025/6/12 12:39

OL誤信投資陷阱被詐55萬 求償車手因為「這件事」遭法官駁回

記者王少懷/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小張(化名)去年9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並依詐團指示前往指定地點與受害者L女碰面,結果當場被埋伏的警方逮捕。事後,L女向小張提告求償55萬元,但法官審理全案後認為,L女的55萬是在小張加入詐團就被騙走的,因此裁定證據不足,予以駁回。

L女在判決中主張,小張自20249月起加入詐團擔任車手,每完成1次面交就能獲得2000元報酬,2024813日,詐團成員以投資股票獲利為由,誘騙她匯款5萬元,接著又在同年92日又再次面交50萬元給詐團。

L女後來發現被騙,於是在2024915日報警,並配合警方假裝答應詐團再次面交50萬元,才在同年920日成功逮捕小張,L女也對小張提告求償損失的55萬元。但小張對此表示,55萬元是L女之前被騙的,與他無關,這部分他不承認。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張是在20249月加入詐團,但L女在這之前被騙走的55萬,與小張並無行為關連及責任關連的相當因果關係存在,因此不能要求小張負起這筆損失的責任。

法官指出,現有證據也無法證明小張有參與202492日的收款行動,這部分L女也沒有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佐證,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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