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8/26 18:07
記者吳悠/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將保險受益人從妻子改為自己,妻子接到保險業務確認電話察覺不對勁,最後報警竟查出心碎真相,動手腳的竟然是自己丈夫。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判林男3月,需支付妻子6萬元損害賠償金,案經上訴,二審維持刑期,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溫女感情不睦,去年2月26日竟未經妻子同意,偽造簽名簽了4欄位,將保險受益人改為自己。保險業務聯繫溫女進行確認,妻子察覺有異,立即報警。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林男有期徒刑3月,但林男提起上訴,主張自己經濟不好,還有房貸、小孩要負擔,向妻子道歉和解遭拒,判庭上給予機會。
合議庭認為,林男曾在庭上多次向妻子道歉,雖溫女不願和解,但難任其無悔過之心,二審維持原刑度,宣告緩刑2年,但需在半年內支付妻子6萬元損害賠償金。